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 2017-02-23 11:25:04
各系(部),各有关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课程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程、为2013级单独安排的重修课程以及非毕业生参加重修不及格课程)。
二、补考对象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参加正常考试考核不合格学生;
2、未参加正常考试,但已办理缓考手续者;
3、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不及格、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考试违纪作弊或因旷课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按照有关规定可参加重修,若擅自参加,成绩无效。
三、考试时间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补考考试工作安排在3月4日、5日(第2周周六、周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补考安排表》(另下通知);
2、体育课补考安排在3月7日(第3周星期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于下午4:10到操场报到。
四、考试组织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必修考试课程和系定选修考试课程,使用备用试卷,由教科部统一安排;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外教承担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均组织正常补考,如果外教不组织补考,则由中方组织针对中方学籍下的补考,命题工作由课程归属单位负责;
3、考查课(包括必修和系定选修)、实验课、课程设计、实践教学补考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如需试卷印刷、考场安排请与教科部联系。跨系、部的课程,由学生所在系统计上报教科部,教科部负责协调。
五、成绩记载: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补考合格的学生,其成绩最高按60分记载。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本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及时通知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做好考前复习,按时参加补考,学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补考机会,后果自负。
2、外教承担课程如果外教没有组织补考的,则由中方组织,命题工作由课程归属单位负责,全英文命题,按照教学科安排及时上交试卷;
3、所有补考的成绩一式两份,于3月10日前分别提交教科部教务科和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
4、补考的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学生证丢失者必须由系团委出具有照片加盖各系公章的证明(公章需压在照片上),两证缺一不可;
5、学生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指定座次就坐,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6、补考考场设在教学主楼、图书馆和东办公楼,请同学们于考试前晚上前将考场内的书籍及个人物品全部带走,以免造成损失,并保持教室内卫生,所有固定桌椅的教室一律不允许锁门;
7、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教学主楼1-7层,图书馆和东楼教室进行封闭,封闭期间请同学们不要进入。上自习的同学请到合四、合五等教室。
七、考试安排有关事项咨询
教科部教务科电话: 58863200
财经系教务办公室电话: 58863370
电气信息系办公室电话: 58863616
教 科 部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