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教师资格认定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宁教师办〔2016〕3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院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及管理员的业务能力,特别是认定机构管理员信息系统USBkey的使用能力,确保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规范地组织实施,经研究,定于近期举办市、县(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管理人员及分管领导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至19日(星期六),17日下午5时前报到。
培训地点:工会大厦二楼会议室、银川市第十五中微机室。
报到地点:宁夏工会大厦一楼大厅(银川市民族街与解放街交叉口东北处)。
二、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1名、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1名;各高等院校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1名。
三、培训内容
(一)信息系统管理员USBkey使用培训;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解读;
(三)解答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政策及认定平台技术方面的各类疑难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及高等院校高度重视,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认真整理本单位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以便在培训中得到及时解答;
(二)参训人员需要携带USBKey;
(三)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费用由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往返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范占平 杨桂兰
联系电话:0951--5559106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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