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已出台,分两个批次进行。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春季批次4月15日-30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1日;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春季批次4月15日-5月13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1月15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中下旬。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通过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月18日至25日,到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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