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率先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完成了今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区各级认定机构共认定教师资格17206人,其中,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1247人,小学教师资格2209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7423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3971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279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7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060人。
根据教育部的安排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08年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启动了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确保首次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开展认定工作,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于3月下旬召开了全区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工作会议,对全区各盟市教育局、高等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近80人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全面部署了采用网络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并在会后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注意事项》等文件以确保全区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全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有效的组织和扎实的工作,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春季认定工作圆满完成。目前,全国其他省份首次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正在进行中,全国的认定工作预计在8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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