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2010年第二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范围
预获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等6种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相关条件的人员。
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可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
二、培训层次
培训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两个层次;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层次培训;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幼儿园层次培训。
三、培训课程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参加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两门课程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五、培训单位
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隶属机构,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授权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的唯一单位。
六、培训报名办法
即日起登录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点击《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报名系统》,完成培训的报名、教材预订以及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您可下载打印《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报名交费成功确认单》,须按确认单上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听课证及教材,参加培训。
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数据一经上报将不能再次修改和重新注册。
七、培训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10年8月21日起登陆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点击《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报名系统》。
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请11月关注本网站通知。
八、相关费用
1.培训费用:教育学110元,教育心理学110元。
2.教材费:中小学层次:教育学26元,教育心理学26元。
幼儿园层次:教育学36元,教育心理学29元。
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
联系电话:23540149、23540113。
十、班级代码、层次、科目、时间、地点
培训科目 |
班级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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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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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层次 |
上课地点 |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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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8日—10月中旬
(周六、日上下午上课,十一期间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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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层次
(含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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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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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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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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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8日—10月中旬
(周六、日上下午上课,十一期间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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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层次
(含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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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延长线393号) |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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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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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6日开班
(周六、日上下午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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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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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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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班级,额满为止。具体上课时间、地点以听课证为准。若不足开班人数,请选择其他班级或自修。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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