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测试标准与办法。
一、测试的范围对象
凡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需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参加测试的申请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普通话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身体条件合格;
(五)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必须具备的有关条件。
二、测试的组织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或协助实施。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按照法定权限组建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评议、审查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测试的基本要求和形式
(一)申请人应具备承担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进行教学设计、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以及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和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二)测试形式
1、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可通过面试并结合试讲进行测试。
2、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解决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可通过面试、查阅教案和试讲进行,必要时可再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
3、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和运用教学语言、教学资源、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操作等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可通过试讲、查阅教案进行测试。
四、测试指标及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以下6个方面: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
测试指标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测试指标及分值见测试表(附后)。测试结束后,专业评议组应将每位专家的测评总分相加,除以相应的专家数,得出申请人的“总评分”,总评分保留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测试结果按总评分划为4个等次:A(100—90分)、B(89—75分)、C(74—60分)、D(59分及以下),其中D等为不合格。
五、测试程序及方法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和测试时间,于测试前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二)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专业评议组(一般由3-5名专家组成)进行测评。根据本测试办法和任教学科,确定各学科试讲的范围、课题和测试的具体方案。
(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试讲课题,并在封闭状态下,于2小时内完成试讲课题教案编写,将完整的教案提交专业评议组,作为评判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
(四)专业评议组指定申请人所提交教案的部分内容作为试讲内容,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试讲后专业评议组根据测试项目及要求,并结合试讲情况进行面试。面试题目不少于3个,由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六)在申请人试讲、面试及通过其他方式测试的基础上,由参加测试的专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中规定的项目、分值,给予公正合理的评判,得出总分,并签署简要意见。
(七)专业评议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规定的项目和要求,汇总专家测评结果,得出总评分和等级,签署“专业评议组测评意见”。
(八)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业评议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签署审查意见。
六、本测试标准与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表: 1.《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2.《浙江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3.《浙江省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4.《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5.《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6.《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7.《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
附表1: 编号: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申请人姓名: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测试项目
|
指标分值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形式
|
项目得分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
|
1
|
教学设计能 力
|
12分
|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注重素质教育
2、教书育人,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于教学中
3、备课认真,讲稿(或教案)内容充实,清晰整洁
4、体现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和培养能力的统一
|
查教案试 讲
|
|
12-10
|
10-7
|
7-5
|
5以下
|
2
|
掌握教学内容能力
|
24分
|
1、根据课程性质及大纲处理教材,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系统连贯
2、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重难点讲解清楚,基本技能示范正确,理论联系实际
3、能结合基本知识,介绍当前学科新成就、新动态
4、教学内容准确,无知识性错误
|
查教案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3
|
教学组织能 力
|
24分
|
1、教学程序合理,结构严谨,深入浅出,过程流畅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有教学调控能力,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和自主学习能力
3、教学语言清晰、简洁;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书写标准、清晰
4、根据教学需要,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4
|
教学效果
|
10分
|
1、师生精神饱满,课堂气氛活跃
2、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良好
3、能激发起学生学习、实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试 讲
|
|
10-8
|
8-6
|
6-4
|
4以下
|
5
|
教 学基本素养
|
24分
|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广
2、具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4、结合教学实际的科研能力
|
面 试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6
|
仪表仪态
|
6分
|
衣着整洁得体,行为举止稳重端庄;语言文明,富有亲和力;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
|
面 试
试 讲
|
|
6-5
|
5-4
|
4-2
|
2以下
|
总 分
|
|
专家意见
|
专家签名:
|
附表2: 编号:
浙江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申请人姓名: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测试项目
|
指标分值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形式
|
项目得分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
|
1
|
教学设计能 力
|
12分
|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大纲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体现素质教育要求
2、教书育人,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于教学中,注重学生人格培养
3、备课认真,教案内容充实,清晰整洁
|
查教案试 讲
|
|
12-10
|
10-7
|
7-5
|
5以下
|
2
|
掌握教学内容能力
|
24分
|
1、根据课程性质及大纲处理教材,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系统连贯
2、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重难点讲解清楚,理论联系实际
3、教学内容准确,无知识性错误
|
查教案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3
|
教学组织能 力
|
24分
|
1、教学程序合理,结构严谨,深入浅出,过程流畅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个人认知规律;有教学调控应变能力,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意课堂信息反馈
3、教学语言清晰、简洁;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书写标准、清晰
4、根据教学需要,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4
|
教学效果
|
10分
|
1、师生精神饱满,课堂气氛活跃
2、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良好
|
试 讲
|
|
10-8
|
8-6
|
6-4
|
4以下
|
5
|
教 学基本素养
|
24分
|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广
2、具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
面 试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6
|
仪表仪态
|
6分
|
衣着整洁得体,行为举止稳重端庄;语言文明,富有亲和力;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
|
面 试
试 讲
|
|
6-5
|
5-4
|
4-2
|
2以下
|
总 分
|
|
专家意见
|
专家签名:
|
附表3: 编号:
浙江省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申请人姓名: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测试项目
|
指标分值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形式
|
项目得分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
|
1
|
教学设计能 力
|
12分
|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大纲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体现素质教育要求
2、教书育人,融思想政治教育于教学中,注重学生人格培养
3、备课认真,教案内容充实,清晰整洁
|
查教案试 讲
|
|
12-10
|
10-7
|
7-5
|
5以下
|
2
|
掌握教学内容能力
|
24分
|
1、根据课程性质及大纲处理教材,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系统连贯
2、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重难点讲解清楚,理论联系实际
3、教学内容准确,无知识性错误
|
查教案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3
|
教学组织能 力
|
24分
|
1、教学程序合理,结构严谨,深入浅出,过程流畅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个人认知规律;有教学调控应变能力,善于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意课堂信息反馈
3、教学语言清晰、简洁、标准,富有吸引力;肢体语言表达得当;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书写标准、清晰,无错别字
4、根据教学需要,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4
|
教学效果
|
10分
|
1、师生精神饱满,课堂气氛活跃
2、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良好,不同层次的学生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
试 讲
|
|
10-8
|
8-6
|
6-4
|
4以下
|
5
|
教 学基本素养
|
24分
|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广
2、具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
面 试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6
|
仪表仪态
|
6分
|
衣着整洁得体,行为举止稳重端庄;语言文明,富有亲和力;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
|
面 试
试 讲
|
|
6-5
|
5-4
|
4-2
|
2以下
|
总 分
|
|
专家意见
|
专家签名:
|
附表4: 编号:
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申请人姓名: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测试项目
|
指标分值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形式
|
项目得分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
|
1
|
教学设计能 力
|
12分
|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大纲要求、幼儿的知识基础和心理发展水平,体现素质教育要求
2、注意幼儿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
查教案试 讲
|
|
12-10
|
10-7
|
7-5
|
5以下
|
2
|
掌握教学内容能力
|
24分
|
1、教学内容体现保教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
2、教学内容准确,无知识性错误
|
查教案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3
|
教学组织能 力
|
24分
|
1、教学程序合理,过程流畅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符合幼儿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有教学调控应变能力,善于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注意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3、教学语言规范、清晰、有亲和力;肢体语言表达得当;板书工整,图文并茂,无错别字
4、能灵活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帮助幼儿理解
|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4
|
教学效果
|
10分
|
1、注意幼儿的参与,课堂气氛活跃
2、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良好
|
试 讲
|
|
10-8
|
8-6
|
6-4
|
4以下
|
5
|
教 学基本素养
|
24分
|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广
2、具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幼儿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4、能弹、唱、跳、绘画等,能自制教玩具
|
面 试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6
|
仪表仪态
|
6分
|
衣着整洁得体,行为举止稳重端庄;语言文明,富有亲和力;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
|
面 试
试 讲
|
|
6-5
|
5-4
|
4-2
|
2以下
|
总 分
|
|
专家意见
|
专家签名:
1
|
附表5: 编号: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申请人姓名: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测试项目
|
指标分值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形式
|
项目得分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
|
1
|
教学设计能 力
|
12分
|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大纲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重视能力培养
2、教书育人,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于教学中,注重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修养
3、备课认真,教案内容充实,清晰整洁
|
查教案试 讲
|
|
12-10
|
10-7
|
7-5
|
5以下
|
2
|
掌握教学内容能力
|
24分
|
1、根据课程性质及大纲处理教材,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系统连贯
2、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重难点讲解清楚,基本技能示范正确,理论联系实际
3、能结合基本知识,介绍当前学科新成就、新动态
4、教学内容准确,实践、实训方案规范,无知识性错误
|
查教案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3
|
教学组织能 力
|
24分
|
1、教学程序合理,结构严谨,深入浅出,过程流畅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个人认知规律;有教学调控应变能力,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意课堂信息反馈
3、教学语言清晰、简洁;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书写标准、清晰
4、根据教学需要,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试验仪器示范操作规范
|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4
|
教学效果
|
10分
|
1、师生精神饱满,课堂气氛活跃
2、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良好
|
试 讲
|
|
10-8
|
8-6
|
6-4
|
4以下
|
5
|
教 学基本素养
|
24分
|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广
2、具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
面 试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6
|
仪表仪态
|
6分
|
衣着整洁得体,行为举止稳重端庄;语言文明,富有亲和力;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
|
面 试
试 讲
|
|
6-5
|
5-4
|
4-2
|
2以下
|
总 分
|
|
专家意见
|
专家签名:
|
附表6: 编号: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申请人姓名: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测试项目
|
指标分值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形式
|
项目得分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
|
1
|
教学设计能 力
|
12分
|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大纲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重视能力培养
2、教书育人,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于教学中,注重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修养
3、备课认真,教案内容充实,清晰整洁
|
查教案试 讲
|
|
12-10
|
10-7
|
7-5
|
5以下
|
2
|
掌握教学内容能力
|
24分
|
1、根据课程性质及大纲处理教材,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系统连贯
2、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重难点讲解清楚,基本技能示范正确,理论联系实际
3、能结合基本知识,介绍当前学科新成就、新动态
4、教学内容准确,实践、实训方案规范,无知识性错误
|
查教案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3
|
教学组织能 力
|
24分
|
1、教学程序合理,结构严谨,深入浅出,过程流畅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个人认知规律;有教学调控应变能力,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意课堂信息反馈
3、试验、实训中检查、指导、纠偏及时、准确、得法;讲、做、练结合自然;执行实验、实训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规范
4、教学语言清晰、简洁;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书写标准、清晰
5、根据教学需要,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试验仪器示范操作规范
|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4
|
教学效果
|
10分
|
1、师生精神饱满,课堂气氛活跃
2、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良好
|
试 讲
|
|
10-8
|
8-6
|
6-4
|
4以下
|
5
|
教 学基本素养
|
24分
|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广,动手能力强
2、具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
面 试
试 讲
|
|
24-20
|
20-14
|
14-10
|
10以下
|
6
|
仪表仪态
|
6分
|
衣着整洁得体,行为举止稳重端庄;语言文明,富有亲和力;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
|
面 试
试 讲
|
|
6-5
|
5-4
|
4-2
|
2以下
|
总 分
|
|
专家意见
|
专家签名:
|
附表7: 编号:
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
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
申请人姓名: 教师资格种类: 测试科目:
测试项目
|
专 家 评 分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
|
教学设计
能 力
|
|
|
|
|
|
|
|
|
|
|
2
|
掌握教学
内容能力
|
|
|
|
|
|
|
|
|
|
|
3
|
教学组织
能 力
|
|
|
|
|
|
|
|
|
|
|
4
|
教学效果
|
|
|
|
|
|
|
|
|
|
|
5
|
教 学
基本素养
|
|
|
|
|
|
|
|
|
|
|
6
|
仪表仪态
|
|
|
|
|
|
|
|
|
|
|
专家测评总分
|
|
|
|
|
|
|
|
|
|
|
总 评 分
|
|
等 次
|
|
专业评议组意见
|
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注: 1、总评分 = 专家测评总分之和 ÷ 专家数
2、等次划分:A(100-90)、B(89-75)、C(74-60)、D(59分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