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强化教育教学能力
——访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
教师资格是一种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体现教师职业准入的开放、公正和公平,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我国从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但实施的时间还较短。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新的要求,教师资格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在日前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北京师范大学共同举办的“第二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围绕“教师资格制度与教育教学能力”这一主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教师资格制度如何实施
记者: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进程是怎样的?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
管培俊:建立教师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必由之路。为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等重大举措。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从法律上确立了“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了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教师资格条件等。2000年,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部长令,对实施中的问题作出补充规定。
我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经过了3个阶段,从1996年到1997年,对1993年年底前在职教师进行了过渡认定,共有1026万人取得教师资格。
1998年,在上海等6省份的部分地市进行试点,对1994年后新补充教师及社会人员申请者进行认定,共有15万人获得教师资格。2001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制度政策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体系,确立了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肯定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促进了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一组数据说明,从2002年到2007年,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的城乡差距从2.3个百分点缩小为1.1个百分点,初中从10个百分点缩小为3.1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31个省份共有1963.63万人取得教师资格。
教育教学能力怎样界定
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应该是教师能够进行有效教学、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那么,在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中的教育教学能力是如何界定的?
管培俊:教师资格是一种专业化的职业资格,必须有严格的标准和认定制度。我国教师资格标准的定位应当概括为4个关键词,一是基本的标准,今后应当逐步提出发展性教师资格标准及教育教学能力要求;二是上位的标准,在基本标准基础上,逐步制定学科教师专业标准,包括学科教育教学能力标准;三是现实的标准,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并逐步提高对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四是统一的标准,在具体实施中,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实现。
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能力,是教师专业化的本质要求,是教师资格认定的关键。教育教学能力除了主要包括专业技能外,还应当包括与此密切相关的教育理念、必要的知识基础(通识、学科、教育专业),以及“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因此,对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查,我们要注重考查教师的教育理念,比如是否关怀关爱每一位学生、是否做到因材施教、有教无类;要考查知识基础,比如通识知识、学科知识、教育专业知识;要考查专业技能,包括表达、沟通等基本能力,教育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育技能,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最后就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考查。
完善的重点是强化教育教学能力导向
记者:我们在采访过程中发现,现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查有一定局限性以及地方实施的不平衡性,影响教师资格认定质量和水平,教师资格制度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育部在这方面是怎样考虑的?
管培俊:目前各地教育教学能力考查的难点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考查标准不统一、不够规范,水平参差不齐。二是一些地方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三是考查的有效性有待提高,笔试的内容主要是教育学和心理学,难以有效评价考生对教育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更难以评价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时间有限,方法单一,难以全面、准确地评价考生的基本能力、教育能力、教学能力和学习能力。四是资格认定的发展性功能较低,各地现行的资格认定方式偏重于发挥评价的总结性功能,主要是考查考生是否能够达到资格要求。
而在发挥其发展性评价功能,即在资格认定过程中促进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方面作用不足。需要把教师资格认定的发展性功能和总结性功能结合起来。在发挥资格认定的鉴定功能的同时,增强其引导、教育和激励功能。
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的重点之一是强化教育教学能力导向,各地都还在讨论和探索之中,比如研究制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笔试内容突出强调实际教育教学能力,面试、试讲由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标准和规定办法组织实施等,使教育教学能力考查更加严格。
在教师教育中也要强化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要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研究实行教师教育机构的资质认定,保证教师教育质量,提高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二是普遍加强教育实践环节,培养师范生的教育教学实际能力。特别要强调的是,目前教师教育院校学生参与教育实践机会少、教育实习时间短,普遍不受重视。有的学校实习生“自主实习”使教育实习流于形式,不能有效地提高未来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有必要制定师范生实习有关规定,使师范生实习得到制度性保障,得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的支持与配合;三是建立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专业能力。
总之,在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中,强化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导向,是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紧迫需要和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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