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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工作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洛人社考试〔2017〕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科技大学| 2017-02-23 16:20:44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洛人社考试〔2017〕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工勤技能岗位二、三、四、五级考核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规定的289个工种中进行(见附件1)。

(三)一级(高级技师)的考核对象范围、申报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评办法等因全省政策变化。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请登陆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http://www.hnsgkb.com/)政策法规板块查看申报条件及要求。

(四)2017年12月31日前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有关规定后,再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者,必须由个人申请,自愿参加升级考核。

1、2017年9月底前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考核。

2、2012年9月30日前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考核。

3、2012年9月30日前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考核。

4、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资格考核。

(1)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技术岗位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2)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转换岗位工种的工勤技能人员,首先应按照本人现岗位等级申报所转换岗位工种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累计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从首次取得本等级工勤岗位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申报转换后岗位工种的升级考核。

6、对已取得被取消工种岗位等级证书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在申报岗位等级考核时,需经单位同意,在附件1工种设置目录范围内选择申报工种。

(二)取得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证书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并有省辖市(厅)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在省辖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工勤技能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具体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2003〕92号)、《关于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奖励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豫人工考〔2006〕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三、报名提交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三、四、五的:正常晋升三、四级的需提交2012年9月30日(含)前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转换岗位工种的需提供原岗位工种证书;符合工作年限报考本人不提供材料,由人事处准备。

2、符合二级申报条件的需缴2012年12月31日(含)前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及学历证书。

以上提交材料均为原件。

(二)表格填写

申报二、三、四、五级的人员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单位审核意见”栏内容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由人事处统一盖章。

各单位请认真录入考试人员信息,尤其要注意的是取消工种和合并工种人员的工种选择。特别提醒:“姓名”要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一致,不得有误。

(三)注意事项:

2017年工考报名采取现场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再上交个人照片。考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个人信息采集,未到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时间:3月3日   地点:开元大道286号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128房间(值班室))

职业道德、职业能力采取远程网络教育培训的方式;岗位操作技能采取全脱产现场集中授课和远程网络教育培训两种方式。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hn.gkwlpx.com)。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三个考核科目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技术监督和测绘类等专业工种的申报人员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全省具体考核方案在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有关费用:

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1、培训考核收费:一级165元/人(考核、评审费)、二级470元/人,三级365元/人,四级320元/人,五级275元/人。

2、教材本着自愿原则征订。各工种理论考试教材为通用教材,分别为“职业能力”和“职业发展与职业道德”。各工种专业教材详见教材征订单(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2月25-27日各单位组织报名,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月28日上午12:00点以前将报考所需材料、报名费(购书费)、《报名、图书征订、缴费登记表》(附件4)等资料报人事处工资与社保科。(软件录入的数据库电子文件和《报名、图书征订、缴费登记表》电子表发至 lzk@ haust.edu.cn)

联系电话:64231426,邮箱lzk@haust.edu.cn

人事处

2017年2月22日

附件【附件1:工种目录及取消、合并工种目录.xls】已下载1次

附件【附件2:《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请表》.docx】已下载2次

附件【附件5:2017年工考管理软件.zip】已下载1次

附件【附件4:2017报名、图书征订、缴费登记表.xls】已下载1次

附件【附件3:2017年工勤技能培训教材订书单.xls】已下载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