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厅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农村优秀青年教师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楚天中小学教师卓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即日废止。
附件: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015年修订试行)
湖北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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