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2016年上半年开展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郑州市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郑州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2015年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按2015年以前学历标准认定)。
4.国考合格且2016年6月底能拿到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户籍必须在郑州)
(三)学历标准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和网上注册申报阶段
1.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二)体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人到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注意事项、时间、地点见附件1)。
2.申请人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B4纸)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B5纸)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B5纸)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郑州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毕业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暂不提供)。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都是B5纸。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5月9日—19日,上午8:30—21:00。(周末除外)
(二)体检时间:5月16日。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6月27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提交材料地点: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郑州市北大学城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英才街与桂圆南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外语学院楼五楼B525室。
乘车路线:156路、B51路英才街中段站下车,79路桂圆南街站下车,95路、962路、B52路、723路文化路英才街站下车沿英才街向东600米路北。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现场提交材料时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五)咨询电话:0371—68868033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咨询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体局人事科。经协调,港区到新郑市认定,经开区到管城区认定,高新区到中原区认定。
附件:郑州市2016年上半年开展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附件1:
郑州市2016年上半年开展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含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有问题请咨询68868033。
二、体检时间
2016年5月16日,上午 7:50—12:00 下午13:30—17:00
三、体检地点
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郑州市新郑路175号;新郑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四、注意事项
1、体检费120元。
2、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电话67882085;67882090;13203892965
3、请事先将照片贴好、填好表头 ;
4、体检之后当场领取体检结果并妥善保存;
5、乘车路线:乘坐B5、136路、269路、38路、567路、62路、86路、962路、Y812路、Y816路、216路可到,如有变动以公交公司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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