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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16-03-31 来源:旌阳区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601号)和德阳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旌阳区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德阳市旌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申请资格种类分别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41-4月30(工作日内:830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窗口进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2.4月20-4月30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请申请人体检前先咨询是否可以参加体检,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3.5月5-5月15(工作日)到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41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小二寸(长4厘米、宽3厘米)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自考合格成绩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另行公告。(公告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网页公示公告栏)

    5.本次认定结束时间为710日。

    三、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 :旌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   0838-2537080

 

 

 

                       2016330

旌阳区教育局